发布时间:2024-12-11 来源:中国建材机械工业协会
《新标准化法》首次将团体标准纳入法律体系,按标准制定主体不同,标准可分为: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、地方标准、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。其中,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、地方标准是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,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是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。团体标准是自愿性标准。
通过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,建立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、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,健全统一协调、运行高效、政府与市场共治的标准化管理体制,形成政府引导、市场驱动、社会参与、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格局。
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》等文件精神,根据《中国建材机械工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》的要求,为进一步满足行业发展的迫切需求,充分发挥社会团体标准在支撑和引领行业发展中的作用,中国建材机械工业协会现在行业内公开征集2019年团体标准项目,征集范围如下:
1、引领产业和企业发展,以“领跑者”为目标,提升产品和服务的市场竞争力,严于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项目。
2、以国标、行标为基础,快速响应创新和市场对标准的需求,拾遗补缺项目,主要包括智能制造、绿色制造、节能环保、安全、质量提升、新产品等前瞻性研究方面的标准化项目。
3、对于尚无国家和行业标准,急需但又不能及时纳入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,可先行制定协会标准,并适时申请转标,纳入国家或行业标准体系。
4、对于已落后于发展需求或显著落后于国际标准水平的国标和行标,如不能及时开展制修订工作,可先行制定协会标准,提升相关标准水平,为今后相应的国标或行标的制修订提供基础。
(注:涉及水泥生产智能控制系统、玻璃深加工机械、非金属矿机械、复合材料机械、建筑垃圾处理技术及装备、建材脱硝脱硫技术装备、新型建材机械等专业领域;安全、节能、环保、质量提升方面;无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,行业发展亟需的标准项目优先立项)
协会标准遵循开放、公平、透明、协商一致的基本原则,实行公开征集制度,为自愿性标准,协会分支机构和会员均可自愿向中建机协提出立项申请。建议承担标准起草的单位应当具有标准制定、修订的工作经验,能支持标准起草人工作,确保其按时完成标准起草工作;标准起草单位和负责人应当充分论证,熟悉国内外相关领域产业情况和标准情况,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,能够了解各方面意见,按时完成标准起草任务。
凡提出的立项项目,推荐单位应按规定的内容和格式要求,填写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,并上报中建机协。通过论证的项目经计划下达、起草、征求意见、送审、报批等程序,批准后的协会标准由中国建材机械工业协会发放标准号,并发布公告,以及负责出版发行。
如有需要,请联系协会秘书处010-64398012/64398002或发邮件至协会秘书处cbmma@163.com。